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📰 湖南丹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(湘ICP备2025120840号)被列入湖南通信管理局空壳网站名单

湖南省对备案信息“空壳网站”和“空壳主体”进行公示,涉及湖南丹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主体。公示依据包括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,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系统升级的通知,目的是提高备案信息准确率。此次公示范围为尚未完成备案注销或备案变更手续的空壳网站(无接入信息)与空壳主体(无网站信息),公示期5个工作日,期满后将进行备案信息注销。天眼查显示,丹峰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,法定代表人张晓峰,经营范围为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,注册资本200万元,注册地址在吉首市丹青镇,股东为张晓峰,持股100%。总体信息提示市场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,具体信息以官方公告为准。本文基于公开信息生成,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,如有疑问请以biz邮箱联系。

🏷️ #备案信息 #空壳公司 #公示 #登记信息 #投资风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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📰 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管理规定(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20号)

本公告明确了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的适用范围、申请资料与变更、延续等要求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就境外原药、母药、单制剂或混配制剂向农业农村部申请境外使用登记,且须覆盖相应有效成分及剂型,持有境内登记证并提供境外允许使用证明等材料。申请资料包括产品概述、化学和毒理资料、登记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签字等,并需提供出口地的农药登记证或进口证明等证明文件。变更需提交相应境外允许使用证明,延续则需说明境内登记进展及境外批准情况。技术审查时间为6个月,登记证编号以“EX+年份+序列号”表示,且仅限出口至登记地国家。禁止在境内加工、分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登记产品,违反者将按假农药处理。公告自发布之日执行,取代2020年6月8日的第269号公告。

🏷️ #境外使用 #登记管理 #农药登记 #资料要求 #禁止境内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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