📰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稻插(抛)秧机补贴监管的通知 -政企通-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

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,围绕水稻插(抛)秧机的补贴监管与应用管理,深化“优机优补、有进有出”的原则,优化补贴额度与投档流程。6-7 行柴油动力插秧机最高补贴2.8万元/台,8 行及以上最高3.13万元/台,13 行以上有序抛秧机最高4.2万元/台;6-7 行与8 行以上的汽油动力机型因缺乏销售记录将退出补贴目录。投档时间为3 月11-16 日,已在省内投档审核的无需现场演示,未通过的需现场演示。加强机具推广与应用管理,要求安装北斗监测终端并严控数据真实性,禁止跨省转让与倒卖,允许对性能好、售价高的机具进行适当累加补贴但需逐级报备。报废更新方面,原则上购置使用满3年方可申请,未满3年且确需报废的须经县级及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。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,包括财政追缴、取消补贴资格、列入黑名单等,并加强现场核验与视频留存。属地监管责任明确,县级负责监管主体,市级加强监督,省市县共同推进政策宣传与举报机制,确保补贴环境风清气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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