📰 四川明确省直部门招投标监管“责任田”

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,明确了省直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政监督职责分工,首次系统性地划分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。这一措施旨在压实责任链条,消除监管盲区,构建清晰的招投标监管框架。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综合监管,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则依据各自职责对相关招标项目实施监督。

通知强调了处理复杂情况的路径,明确了对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的项目,原则上由相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牵头实施监督。这一举措确保了各项招投标活动都有专人负责,避免了监管的空白地带。此外,推行“评定分离”政策,旨在将定标权交给招标人,促进市场化改革,形成监管合力,有效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,净化招投标市场。

通过此次职责清晰化,四川省希望能够减少“都管都不管”的现象,提升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。相关负责人表示,明确的监管职责将有助于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,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,从而推动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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